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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引进人才分类及待遇

来源:征贤令 时间:2024-10-12 作者:征贤令 浏览量:

内蒙古工业大学

引进人才分类及待遇(202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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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分类及待遇概述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依据业绩成果和学术影响等划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骨干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等五个类别,第一至四类人才主要面向取得高水平业绩成果和重要学术影响的高端人才,第五类人才主要面向具有博士学位并有良好教育教学能力和把握学术前沿能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人才。

以上所有人才均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参评高级职称,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附属小学和附属幼儿园,第五类B档以上人才可解决配偶工作

人才分类认定由学校在面试环节,组织专家根据人才的能力水平、业绩成果和学科特点综合评议后确定,各类人才待遇概况如下表所示,详细的人才分类、认定参考依据和待遇保障附后。(以学校最终确认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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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浏览大图)

第一类(杰出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在国际上有重大原创学术影响的顶尖科学家,或与上述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

第一类人才待遇 ►

实行“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引进,支持力度不低于自治区有关政策。


第二类(领军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或与上述水平相当的领军人才。

第二类人才待遇 ►

实行“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引进,支持力度不低于自治区有关政策。


第三类(拔尖人才)

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含海外);国家重点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与上述水平相当的拔尖人才。

第三类人才待遇 ►

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引进,安家费为100万元-200万元,个人年薪为60万元-100万元或按学校常规薪资标准执行,科研与团队建设经费为150万元-300万元。


第四类(骨干人才)

省级重点人才计划(工程)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海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长聘教授,国内重点大学教授、博导;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的科研团队组成人员,或与上述水平相当的骨干人才。

第四类人才待遇 ►

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引进,安家费为50万元-100万元,个人年薪为30万元-50万元或按学校常规薪资标准执行,科研与团队建设经费为50万元-150万元。

第五类(青年创新人才)

具有良好教育教学能力和把握学术前沿能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对未来科研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符合应聘单位设定的引进条件,具备完成相应岗位的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体分为以下四档:

A档: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外知名高校(QS排名前100)、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多高水平业绩成果,如:主持国家级项目、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前3名),或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理工科ESI高被引论文1篇或TOP期刊论文2篇或中科院JCR大类升级版一区论文3篇(建筑类学科发表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T2以上论文3篇或中科院JCR大类升级版二区以上论文3篇),或人文社科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论文1篇或被SSCI收录论文3篇或CSSCI收录论文6篇;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很强技术管理、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与工程实践能力的高级技术人员;或与前述水平相当的青年创新人才。

B档:博士后出站;或具有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高水平业绩成果如:或主持教育部项目、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前5名),或获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或理工科TOP期刊论文1篇或中科院JCR大类升级版一区论文2篇或二区以上论文4篇(建筑类学科发表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T2以上论文2篇或中科院JCR大类升级版二区以上论文2篇),或人文社科SSCI收录2篇或CSSCI收录论文4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中央主流媒体、地方主要党报党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或产生重要影响的网络优秀作品等3篇);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较强技术管理、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与工程实践能力的高级技术人员;或与前述水平相当的青年创新人才。

C档:具有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业绩成果如:理工科中科院JCR大类升级版一区论文1篇或二区以上论文2篇或三区以上论文3篇(建筑类学科发表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T2以上论文1篇或中科院JCR大类升级版二区以上论文1篇),或人文社科SSCI收录1篇或CSSCI以上收录2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中央主流媒体、地方主要党报党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或产生重要影响的网络优秀作品等2篇);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较强技术管理、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与工程实践能力的高级技术人员;或与前述水平相当的青年创新人才。

D档:具有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业绩成果如:SCI收录论文2篇或CSSCI收录论文1篇,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中央主流媒体、地方主要党报党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或产生重要影响的网络优秀作品等1篇;或学校特别紧缺的具有较强基础教学、技术管理、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与工程实践能力的能够胜任实验、教学或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人员;或在读并定向我校的博士毕业生;或与前述水平相当的青年创新人才。

第五类人才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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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档:安家费为45万元。结合业绩成果和学院的使用安排,聘任到职称相应岗位,3年内享受不低于副教授一级的岗位绩效。能源领域提供不低于45万元的科研启动金,其它理工科提供不低于30万元的科研启动金,人文社科提供不低于15万元的科研启动金。对于个别发展潜力巨大的急需人才,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相关待遇

B档:安家费为35万元。所聘岗位和国家工资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3年内享受副教授二级岗位绩效能源领域可提高到副教授一级岗位)。能源领域提供不低于30万元的科研启动金,其它理工科提供不低于20万元的科研启动金,人文社科提供不低于10万元的科研启动金。

C档:安家费为25万元。所聘岗位和国家工资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3年内享受副教授三级岗位绩效能源领域可提高到副教授二级岗位)。能源领域提供不低于15万元的科研启动金,其它理工科提供不低于10万元的科研启动金,人文社科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科研启动金。

D档:安家费为10万元。所聘岗位和国家工资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3年内享受讲师一级或管理七级岗位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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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与服务


学校的支持服务 ►

学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引进人才落实政府配套支持保障政策。

学校按照“一事一议”,为高端特殊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特殊支持保障政策。

学校支持紧缺且业绩成果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在符合自治区职称评审条件情况下,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职称评审。

学校支持第四类以上高层次人才组建科研团队,在符合自治区人才引进政策的前提下,可拥有相当于学院的引人、用人、聘任自主权。

学校支持第五类A档及以上人才成为博士生导师,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其博士生招生计划。

学校积极帮助第五类B档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解决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若其配偶具有硕士学位,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专长,按校聘方式安排到学校适合岗位;若其配偶具有行政事业身份且符合自治区调动有关规定,可通过调入方式安排到学校适合岗位。

学校建立引进人才的服务保障体系,第五类A档及以上人才实行校领导联系服务制度。

支持引进人才在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同时,到战略合作企业兼职、挂职或引进、聘用,以促进引进人才的产学研融合发展。

学校鼓励各学院对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学校提供的待遇基础上给予额外补贴。

学院的支持服务 ►

学院须根据本办法制定引进细则,明确符合学科特点的引进条件,经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备案后执行。

学院可针对学校重点学科和紧缺专业且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其条件、待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或执行学校的柔性人才引进办法。

学院应根据工作需要为引进人才解决科研用房及配套设施,优先将引进人才所需的先进技术仪器列入设备采购储备库。

学院可统筹学科建设等经费,为引进人才额外提供科研启动费等配套支持。

学院应根据第五类人才的学科方向和专业特长,将其纳入教学(科研或学科)团队予以培养。

学院应及时为符合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的引进人才办理研究生导师聘任手续。

学院主要负责人应在引进人才首聘期内,每学期至少与引进人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了解并及时协调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应聘方式


访问我校人才招聘网http://zp.imut.edu.cn,通过快捷入口直接进入招聘报名系统提交应聘信息。

识别二维码快速关注我校人才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底部菜单“在线应聘”直接进入招聘报名系统。

应聘者提交个人电子简历至各学院联系人邮箱(见岗位需求表)。

联 系 人:冯老师、戴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75701

电子邮箱:rsc@imut.edu.cn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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