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9年的2月,新华社就发过文: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通知,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提高对妇女录用标准。
但还是有很多企业,对这一条置若罔闻,根据媒体报道,多地都已经约谈了招聘歧视的企业,并给予了重罚。
为了保障女性员工的基本权益,在21年12月,国家又宣布,将会重新修订《女性权益保障法》,并且会对就业歧视等情况,进行明确。
关于保障女性就业,国家层面,是重拳出击的。
政策的背后,可以明确的点有5个:
1、国家层面出手,进而正式发文通知,这透露出女性就业歧视问题已不是偶发性事件,而且这些不公平事件发生的频率也很高。
2、法律条文都要明确规定就业歧视场景,意味着这是一件举国上下都要联动的大事。
3、国企、事业单位等率先实施。那么国企和事业单位的HR要注意了,如果在工作中出现:拒绝录用女性,招聘中询问妇女婚育状况,那你的工作可能就不保了,你所在的单位也可能会被罚。
4、这次新规与2012年4月18日公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内容并不冲突。高危职业,高体力劳动强度的职业,依然保护女性,不允许女性就职。
5、三孩政策开放以来,相关配套政策缺失一直是一个大问题,可以理解为三孩政策的配套政策,接下来预计还会有其他相关配套政策陆续出台。
国家层面捍卫女性核心利益的立场始终坚定不移。
有意思的是,根据数据显示,中国女性受高等教育的占比,已经超过了男性。这就意味着,女性遇到就业歧视的概率风险,也在增加。
政策是好的,意图也很明显,只不过在现实中:高龄(35岁以上)员工可能被当成企业累赘,被盘算着淘汰掉;婚龄女员工可能被怀疑“随时会怀孕,随时生二胎”也在招聘中倍受歧视,导致许多女性在简历中得写明“已育,无二胎计划”... ...
强悍的中国女人在承担生儿育女重任的同时,早出晚归,摸爬滚打,在企业、在工厂、甚至是在工地,在任何有男人出现的地方,承担丝毫不逊于男人的责任。
而另一方面,公司招聘了女性,如果她一入职就怀孕,过了哺乳期就辞职,换成哪家公司都很难接受。
这也真正印证了那句话: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更难,公司要效益,员工要权益。两者相冲,声大为赢。
总的来说: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政策好不好,还是要看落实到位不到位,一切落实后见分晓。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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